6月1日起,公积金4项新政策将试行。放宽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范围后,为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提供了哪些便利?“先取后贷”后又将试行4项新政策
从今年5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先取后贷”,即先提取部分公积金账户余额再贷款,现在公积金又将有4项新政策于今年6月1日起试行。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此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在放宽了部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范围,同时对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提取公积金余额和离婚后原公积金贷款变更的办理也作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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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今年6月1日起将试行“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还贷”政策:在四川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可选择一次性提取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或是选择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要提醒的是,异地购房者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只能选择这两种提取方式的其中一种。
可同时存在两笔公积金贷款
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限(单缴存职工最高为2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为30万元),缴存职工在原有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之前再次购房,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信用良好,有足够偿还能力,可再次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解释到,“如果购房者第一套住房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是10万元,只要满足相关条件,购房者再次购房时就可以申请10至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标准同第一套住房一致,即不提高首付比例,利率同前一致。”这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但也不意味着购房者再次购房时都能成功申请第二笔公积金贷款,“关键还要看购房者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解除劳动关系后即可提取余额
现行的政策是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需满足两年内未再就业或女职工年满40周岁,男职工年满50周岁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政策调整为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婚后原公积金贷款变更的办理
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是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前一笔贷款(共同债务)未还清时,不能再次申请贷款,夫妻离婚后依然共同偿还该债务。因此,夫妻离婚债权债务分割清后,无房一方需要重新购买住房时,就会因为原夫妻双方的前一套住房贷款没有还清,而不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现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原公积金贷款变更的办理为,在夫妻双方提前完清原有公积金贷款的基础上,取得房产的一方可以按提前完清原有贷款余额为贷款额度,重新以该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同时解除另一方对原贷款债务的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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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更多
公积金连续调整政策之后,有购房者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此次调整购房者并不能得到多大的实惠,“算是修正了以前政策上一些不合理的地方,给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比如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按原来的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两年内没有再就业的,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外地来宜宾工作的这一部分人,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以后,或许就回家不在宜宾工作了。“按原规定叫人家两年之后才来提取公积金,就有点不合理。再加上现在单位用人制度更加灵活了,所以把政策调整为职工只要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直接就能提取公积金余额了。实际是给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了便利。”
方便客户
而“先取后贷”、可同时存在两笔公积金贷款,则是因为以前公积金缴存基数小,大多数职工的公积金余额也很少,“又取又贷”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旦职工把余额取了之后就不够贷款了。现在随着单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的额度增大,职工个人的账户大多也有一万元左右的余额,那提取一部分余额用于买房或支付首付后,再留1万元余额作为贷款的基础,也完全能满足其贷款需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
而对楼市普遍的“歧视”公积金现象及部分购房者认为公积金资金利用率低从而自愿选择商贷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开发商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这种情况下公积金也在积极作调整,从政策、手续等方面把更多的便利让给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客户。“对于本身是服务部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说,政策的调整主要还是根据市场变化而作出,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减轻买房人的资金压力和方便客户。”
购房者:期待更多政策
公积金几项政策调整的消息刚一公布,记者几位朋友就开始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有购房者表示,能享受到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如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可同时存在两笔公积金贷款等便利毕竟只是少数人。“公积金帐户里有3、4万元余额的人总是少数,大部分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帐户余额都在1万元左右,而超过1万元后也大多考虑贷款买房了。”但对于公积金缴存额高,余额较多的购房者来说,还是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的。
“但对于绝大部分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还是希望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积金账户那一万多元余额的作用。”有购房者表示。
试行期结束之后怎么办
此次公积金政策,有几项政策也规定了执行的时间期。比如说“先取后贷”政策是试行一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解释,如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离婚后原公积金贷款变更手续等不属于试行政策,将相对固定下来。而“先取后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等属于探索性的政策。“这几项政策都有一定时间的试行期限,将根据试行后市场的反映情况作一定调整。如果试行的效果很好,以后还会出台更多的政策。但现在还预期不到试行期结束之后的结果会怎么样。”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有购房者表达了自己的疑问,如果购房者因为有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政策而去外地买了房后,第二年政策执行期限满后,又不允许提取了,损失该由谁负?